郴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转诊转治)住院结算须知
  • 发布人:admin8
  • 时间:2020-04-23
  • 来源:[db:来源]
一、什么是省内异地就医:是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参保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地区定点医院住院就医的行为。

二、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的启动时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2012年4月1日零时起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启动时间另行通知。

三、异地就医的申办和结算流程:
    1、因病情需要转外地医院住院医疗的,参保患者先向参保地医疗保险中心(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转诊转治审批表》。

    2、异地安置和异地工作人员需异地住院医疗时,应及时打电话向参保地医疗保险中心(站)申报备案。

    3、出差、探亲、旅游人员在省内异地因急病需住院医疗的,直接打电话向参保地医疗保险中心(站)提出异地住院申请,并把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传真到参保地医疗保险中心(站)。

    4、参保地医疗保险中心(站)接到以上情况的转院或住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在大医保信息系统中完成审批业务。

    5、参保病人持身份证和医保IC卡,到异地定点医院的医保部门或住院前台办理好医保住院手续,即可享受医保住院医疗。

    6、住院终结时,异地收治医院按照参保地医疗保险政策结算,参保病人只需支付本次住院医疗费的个人自负部分即可。